第三百二十二章 啊?-《魔王魔王发大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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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确实是真的,学院派和教会也是这样,贵族们对血统论看得很重,只会通过金钱招募强者为他们效力,很少真正接纳一个底层人士,除非你入赘,娶了他的女儿,成为他的女婿。

    但真正的天才也有其他的路,那就是三个地方,军方,学院派,以及教会。

    教会自不必多说,几乎每个地方的教会都会定时布施并且收容孤儿,教会一直都在做这种事,他们会养育孤儿,教导他们圣典的知识与虔诚,这些孤儿长大后多半直接加入当地的教会,成为一名虔信者,把自己绝大部分收入都贡献出来。

    一旦孤儿里有真正的天才,教会就会开始培养他们,让他们成长起来,很多教会强者都是这样来的,虔诚,坚定,而且强大。

    学院派那就更简单了,他们的筛选方法就是报名,他们从学生里挑选出那些天才,然后让强大的老师一对一教学,以师徒传承来稳固学派,毕竟学院派内部也有很多派系,对世界观的认知完全不同,因此好的学生是会受到争抢的,也会受到老师的全力帮助来成长。

    军方,那就是另外一条路。

    活不下去,而身体又能动,不是教会接受的那种幼小孤儿,也没有读书的脑子,那该怎么办?

    那不如就参军吧!

    军队内部极为严酷,命令不可违背,甚至于光是严苛的新兵训练都会死人,更别说在外面的战斗了,帝国的战争从未结束过,哪怕现在相对于战争期间已经算是和平,但类似于剿灭山贼盗匪,对付一些犯罪组织和隐秘组织,甚至是对一些不归顺的魔物的灭族战争,都是高烈度的战斗,很容易死。

    但依然有许多人趋之若鹜,毕竟,本来就都要死了,参军起码是一条活路。

    人多,又有基础武技和战阵教学,所以军队里每年都会有强者脱颖而出,其中不少都是贫苦之家,比如眼前的奥瑟,还有曾经的里斯顿。

    “我们中间也不是一条心,实际上……大部分我们这样的人,他们都会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原本的世界,自己已经成为了人上人,但我和里斯顿不一样,我们从小就在一起,一起爬过垃圾堆,一起在街上要饭,最后两个人一起参军,我们都知道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区别只是,里斯顿的父母早都死了,而我的父母都还活着,他们住在我以前的家,洛城,我在那里给他们建了新的房子,让他们能够过上富足的生活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我和联合会建立关系原因,我的父母都是善良的好人,里斯顿父母死后,他们时常接济他,而我也和里斯顿从小一起长大,在我们离开参军,并且有了一番成就之后,他们也没有变的和那些富人一样刻薄,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,愿意帮助别人。”

    “里斯顿的任务结束之后,他向军方请辞,随后他和我一起回到了洛城,当时我满脑子思考怎么让他回来,他却不慌不忙,整日陪着我的父母,他一直很尊敬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得不跟着他们一起,就在那时候,我们接触到了联合会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父母加入了这个组织,他们说,在这里知道了行善的真正意义,原来真相是这样的,所以他们一直捐钱支持联合会的行动,我原本对此嗤之以鼻,以为他们加入了什么骗人的组织,于是便打着过去教训教训的心思,跟他们一起去参加那个什么联合会每个周末的学习,和那帮工人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但听完之后,我和里斯顿都对这个组织大为改观,我们发现,这个组织宣扬的不是什么没用的宗教学说,或者什么奉献之类的陈词滥调,他们说了很多有用的东西,揭露了一些隐藏在事实下的本质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就有了之后的事情,我通过一些蛛丝马迹和猜想,猜到了你和里斯顿的事,最后,我想办法加入了地狱的建设工程,最终成功见到了你!”奥瑟看着陆恩的眼睛,如此说道。

    逻辑上没什么问题,但陆恩还是难以接受:“就凭里斯顿死了这一件事?你就笃定联合会和我有关系?而且……你不怕死吗?”

    “你的说法里,你对里斯顿感情很好,有可能你会怀恨在心,想要报复我……我一向是个喜欢保险的人,我会杀了你。”陆恩则并没有松口,说完,他紧紧盯着对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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