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叶振生的表情在瞬间僵住,然后寸寸皲裂碎裂成渣。 他从来没有想过,会在这样的场合,这样的时刻,面对着陆芸,被问出这个问题。 陆博元都死了多少年了啊,说句不好听的,他当初出车祸,尸体被烧得焦透了,葬下去的不过是一坛白灰,就这么个东西,为什么时隔多年,还会有人在他面前提起? “你在胡说什么,大哥当初那场车祸就是意外啊,不然还能是什么?警方都这么说的,你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?” 叶振生的声音很干,因为紧张,还有点涩,像老旧生锈的机器,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,让人上滴两滴机油到他的喉咙里帮他润一下。 “我哥生日那天,你为什么要送他一辆车?” “陆芸,你什么意思?” 叶振生的声音拔高,眉毛上挑,表情已经怒不可遏,好像受到了极大的侮辱,陆芸依然很平静,握着话筒定定的看着他:“那天生日,你为什么要送他那辆车,我哥是开着那辆车才出车祸的!” 这种平静最能让人抓狂,叶振生强忍住摔话筒的冲动怒吼:“没有为什么!我就是突然想送他一辆车,他当时不是也很喜欢那辆车吗?他喜欢开那辆车出门,我难道还要拦着不让他开吗?他是开着那辆车出车祸的,那你是不是要找到那辆车的生产商告他们?” 叶振生像头盛怒的狮子,浑身毛发倒竖,喉间发出警告的低吼,好像陆芸再多说一个字,他就要扑上来咬断她的脖子。 陆芸坦然迎接着他的咆哮,问出最后一个问题:“所以,那场车祸跟你没关系,对吗?” “对,跟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!” 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 陆芸说完毫不犹豫的挂断电话,完全不理会叶振生在玻璃窗后的怒吼咆哮。 她给他最后一次机会,也再相信他最后一次。 出了警局,陆芸刚准备打车回叶氏,突然被路边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年轻男人吸引目光。 男人很高,头上戴着一顶帽子,风衣略修身,衬托得身形越发挺拔修长,他随意地站在路边,慵懒而散漫,手里拿着一只打火机把玩着,手指修长,指节分明,皮肤很白,在阳光下甚至有一层莹白的光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