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女友 (下)-《宝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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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刻沈丽丹只觉得大脑有点缺氧,随即就见高令伟和邱淑芳的目光看过来,知道两人是在向自己求证,不由俏脸通红,结结巴巴道:“是,……是我追的他……”心里都快把银牙咬碎了,但怎么也不敢逆了这魔王的意,这句话出口,再看高令伟和邱淑芳怪异的目光,猛然想起,在别人眼里,这魔王可是还比自己小三四岁的高中生呢,自己主动追他算怎么回事?一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
    接下来气氛便有些怪异,沈丽丹只觉得如坐针毡,度日如年。

    幸好吃得差不多了,乐晨很快就说有事先回姥姥那里,沈丽丹心里才松口气。

    出门的时候,乐晨见哥嫂出来,而且眼里疑惑未解的样子,便对沈丽丹伸出手,沈丽丹怔了下才会意,心下无奈,只好把芊芊玉手送到了乐晨手里,心里诅咒着这恶魔神经病,不得好死!

    乐晨才不管沈丽丹想什么,他只想在哥嫂面前把这场戏演圆满,但第一次拉漂亮女人的手,只觉入手处绵软滑腻,芊芊玉手的长长美甲在掌心处划动,酥酥麻麻,令人心里升起异样感觉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高令伟夫妻一直送到楼下回转,邱淑芳却是喜笑颜开,眉飞色舞:“晨晨真有福气啊,我一早就看出来了,沈丽丹肯定是看上咱们晨晨了,不然能对晨晨这么好?”在她心里,乐晨虽然一直喊她嫂子,但真的便是亲儿子一样,如今有了这么出色的女朋友,她怎能不高兴?

    高令伟却是微微蹙眉,人家沈丽丹是什么人?追她的青年才俊怕能有一个加强连,那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优秀青年,晨晨呢,家庭环境不说,语不惊人貌不压众,就是一最普通不过的高中生,怎么都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人,却谈上朋友了,看情形,还是真的。

    邱淑芳又笑着说,“别看人家沈总是大老板,但好像就比咱们晨晨大三岁,女大三,抱金砖,她人又那么漂亮,今天看到没,特别平易近人,就像咱们闺女一样……”

    高令伟一笑,说:“你还没说最重要的一点,你家晨晨傍上人家沈总,一辈子都不用奋斗了,你这个做嫂子的也就不用操心了!”

    “去!”被丈夫说破心事,邱淑芳脸一红,说:“什么傍上不傍上的,说那么难听做什么?再说了,咱们晨晨你拿着当草,人家外面小姑娘说不定都当宝呢!”

    随即轻轻叹口气,说:“晨晨这孩子,命多苦啊,我倒真希望事情像我想的那样呢。”

    高令伟默然,自己和爱人看晨晨自然是好孩子,但外人看的话,晨晨怕是男生里最平凡普通的那种,不好好奋斗留家里种田的话,怕将来找对象都是个问题呢。

    这些话倒也不必说出来惹淑芳生气,至于晨晨和沈丽丹的关系,只能慢慢观察了,不过也不用太担心,自己和晨晨家里条件都摆着呢,沈丽丹肯定不是有所求而来,更不可能是想害晨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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