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司法改革章程-《山沟皇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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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圣天子的这个批语,再加上让值班大臣传阅,代表着什么?

    在不同的折子里可能有很多含义,而在此事上,众人却是可以猜得出来圣天子的意思:朕准备同意了,不过朕不能直接同意,你们得劝一劝朕,再完善相关的章程,这样朕才会同意!

    大家都不是傻蛋,为什么之前众多大臣们上的这么多折子,圣天子都是留中不发,然而这一次却是为什么要批语然后让值班大臣传阅呢。

    这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啊!

    这个时候,大家伙要是还不知道圣天子到底想要干嘛,那也就别混大唐官场了,直接回家种田算了!

    于是乎,众多支持司法改革的折子如同雪花片一样飞进了皇宫!

    瞬间,众多重臣们彷佛就像是闻见了血腥文的鲨鱼一样,猛的扑了上来!

    然后纷纷上折子,就司法独立一事发表自己的意见?

    什么意见?

    自然是支持司法独立的意见!

    很多人还是提出了众多的司法改革的建议,试图在这场司法改革里留下自己的印记,最好是能够让圣天子注意到。

    只是李轩对后续的折子却是没有再亲自批示什么,而是一股脑的把折子全部转交御书房审阅。

    表面上是让御书房审阅,但实际上聪明人都看的出来,圣天子这是要让御书房出面,并拿出详细的司法改革章程来。

    而详细的章程不用说,肯定是李轩之前所暗示的那些!

    此事从头到尾,实际上李轩没有公开说过哪怕一句司法改革的话,顶多就是召见臣子的时候,暗示了少许的内容,公开的表态只有三个字:“知道了”

    就是这么三个字,却是推动了整个大唐帝国统一华夏之后,最大的一次司法改革!

    大唐帝国成立以来,在早期,也就是安建时期以及黄竹山时期,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完善的司法制度的。

    是李轩建立了九部制后,才是搞出来了督察院,不过那个时候督察院属于九部之一,后来统一之前,李轩再一次对官制进行调整,把督察院独立了出来,并成立了大法院,随后又是在内阁成立了全新的法务部。

    由此是初步构成了大唐王朝的司法体系。

    但是这种司法体系,和普通的行政机构牵连太大,其中最为主要缘故就是,虽然巡警、督查、法院这三大机构的人员调动表面上自成体系。

    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执行,这三个机构的官员是相互调动的,同时也会从其他部门调动官员进入上述机构工作。

    尤其是巡警和督察院以及法务部等机构,其官员的相互流动是非常大的。

    同时还有一点,那就是双重领导制度,地方上的巡抚、知府等一把手,是对辖区内的督察院、法院、巡警等机构拥有权力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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